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、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》(〔84〕学位字013号)、《江南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、《江南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、《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江大校办〔2012〕49号)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经2013年3月28日第四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授予陈波等21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。
名单如下:
陈 波 陈 浩 陈翊华 陈 莹 高 丹 蒋素芬
李佳蔚 吕 安 钱 应 邵翠华 童宇峰 吴春洪
徐 锋 徐 磊 徐 丽 仲伟俊 邹婷婷 顾 群
姜伟松 刘雪峰 陆 燕
江 南 大 学
二○一三年四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