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南大学MBA联合会(以下简称江大MBA联合会)由江南大学商学院MBA的各届学员及校友组成的联合组织,服从江南大学、江南大学商学院及江南大学MBA教育中心的领导。联合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,严格按照《社团管理条例》开展工作及活动。 第二条 江大MBA联合会的宗旨: 团结和服务江南大学MBA同学,加强与政府部门、企业、各兄弟院校的交流,开发整合江南大学丰富的校友资源,展示江南大学MBA风采,扩大江大MBA社会影响力,打造江南大学MBA的卓越品牌,为江南大学MBA的成长、成才和事业发展服务。 第三条 江大MBA联合会的基本任务 1、代表全体联合会会员的利益,作为学校与MBA校友之间的桥梁和纽带,向学校提出有益于江南大学MBA建设的建议,协助学校贯彻具有江南大学特色的MBA发展战略。 2、增进所有会员间的联系和友谊,努力实现信息、资源共享,培养造就团队精神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。 3、代表全体江南大学MBA学员的利益,广泛联络各界江南大学MBA学员,建立务实进取、共同发展的人才和资源网络。 4、举办务实的专题讲座、学术研讨、社会实践等活动,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和文体活动。 5、定期组织MBA年会,协助学校组织每年的毕业典礼及迎新活动。 6、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联系,塑造江南大学MBA的良好形象,展示江南大学MBA的时代风采,宣传江南大学MBA的优秀代表,并积极向企业界举荐江南大学MBA学员,努力为会员提供信息、咨询、策划的服务。 7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大学MBA特别是江苏省内MBA的广泛交流与合作,推动全国MBA共同事业的发展,为江南大学MBA建立更广泛的社会联系。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入会条件: 1、凡承认本章程并履行会员义务的江南大学MBA学员及校友均可成为联合会成员。 2、凡为联合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,经主席团批准,可授予“荣誉会员”称号。 第五条 会员权利: 1、在联合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 2、有权对联合会各级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、批评和建议。 3、有权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4、有权获得联合会的各类信息和资料。 第六条 会员义务: 1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遵守联合会章程。 2、维护联合会的形象和声誉,执行联合会决议,积极支持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3、积极为联合会的发展献计献策,努力完成联合会委托的各项工作。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七条 江南大学MBA联合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,联合会代表大会为联合会最高权力机构,会员通过代表大会行使权力,联合会主席团为大会的代表执行机构,联合会顾问委员会为代表大会顾问机构。 第八条 江大MBA联合会主席团由MBA学员组成,主要包括主席1名,副主席若干名,由各班学员自荐、提名、选举等方式产生,任期一年,向代表大会负责,接受全体会员监督。 第九条 江南大学MBA联合会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,每一年召开一次。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: 1、审议和通过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文件; 2、听取并审议联合会财务报告; 3、修改联合会章程; 4、通过选举产生新一届联合会主席团成员; 5、讨论、决定联合会其他重大事项。 第十条 江大MBA联合会下设若干职能部门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采用个人自愿报名,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。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,根据联合会代表大会决议制定工作计划,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。 第十一条 顾问委员会 1、由热心江大MBA联合会活动的知名实业家、学者和江大MBA校友组成。 2、对江大MBA联合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,协助联合会开展社会性的宣传活动。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江南大学MBA联合会组织机构设置如下: 1、主席团: 主席负责联合会全面工作. 副主席协助主席, 并分管行政事务部、文体事务部; 副主席协助主席,并分管对外联络部、招生事务部; 副主席协助主席,并分管宣传事务部、职业发展部; 联合会秘书长,协助主席、副主席工作;负责各项日常事务,主持召开会议,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;掌握联合会会员的基本情况,切实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。 2、主席团下设六个部门: 行政事务部:负责联合会的财务管理,联合会办公室管理,文件管理,会议安排,组织建设制度建设; 宣传事务部:负责江南大学MBA的品牌推广,对外宣传,论坛及网站维护; 文体事务部:负责组织MBA学员校内校际的文体活动; 对外联络部:校际企业间MBA交流活动的策划、组织、实施; 职业发展部:负责协助会员进行有关求职工作并向社会各界推荐高级管理人才。 招生事务部:协助江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做好每年两季招生的策划、组织、实施;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: 会员会费、捐赠、赞助、活动收入及其它收入。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: 1、经费来源和支出实行项目管理,经费使用由主席审批,报江南大学MBA教育中心备案。 2、经费由行政事务部负责管理。 3、联合会负责向联合会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,接受全体会员监督。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权归江南大学MBA联合会代表大会,解释权归江大MBA联合会主席团。 备注:05-15-2009第二次修订,组织机构重新修订。 |



